根据《陕西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文件精神,为保障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综合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优秀入围考生攻读我院博士研究生,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办法及录取工作细则。
一、招生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
组 长:马令坤、吕文华
副组长:孙连山
成 员:严渭青、雷涛、张方晖、郭文强、张选德、周丽丽;贾谋、贾小云
二、招生方式
2023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申请-考核”制一种招生选拔方式。
三、“申请-考核”制申请条件
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申请考生,除应满足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科阶段为全日制学习方式,并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2.硕士阶段为全日制学习方式,报考当年,申请人硕士研究生毕业未满两年(含应届硕士毕业生),并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3.近五年来从事报考学科研究工作并取得相应成果,具体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发表1篇北大核心论文,或1篇由SCIE、EI(不含会议论文)、SSCI之一收录的论文(论文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前见刊);论文署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或第二作者(硕士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持证)1项;
(3)获国家级竞赛二等奖以上、省部级竞赛一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以上者,或者省级竞赛二等奖首位,竞赛名录参考最新《陕西科技大学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奖励目录》列表,不在其中的获奖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认定;
(4)授权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申请人为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硕士指导教师为第一发明人)。
四、资格审核
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了解导师科研方向与招生指标,并征询导师意见。
1)考生需将规定的报名材料(见附件1)按要求打印、填写、盖章后,按清单顺序装档案袋,交至报考学院进行审核。校外考生可邮寄或材料原件扫描件,扫描件按材料清单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以“报考学院+报考学科+考生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考学院。
2)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11日12: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学校不予资格审核,报名无效。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因提供虚假信息、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外国语水平测试、综合能力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综合考核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成立综合考核小组,成员由博士生导师、教授以及负责思想政治考核的思政教师组成(不少于5人)。由专人记录和汇总成绩。考核全程录音录像。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考核不通过。
(一)综合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国语水平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外国语听、说、阅读能力。
3.专业素养和学术水平考察(综合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掌握本专业涉及的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可扩展到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前沿学科的有关基本知识掌握情况;科研能力、动手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考核流程
1.考生按照本人基本情况、在研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奖励、博士期间科研设想等三个方面进行PPT汇报(详见PPT模板),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2.英语交流及测试(约5分钟)
3.面试评委提问、交流(约10分钟)
六、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外语测试成绩×15%+专业素养成绩×80%+思政成绩×5%
排名原则:依据导师当年招生指标和上限,按照总成绩排队。学校引进人才计划单列(录取原则)。录取人数不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数。不得转导师调剂,导师以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为准。
七、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参照《陕西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执行。综合考核结束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共同确认、汇总考生总成绩,确定通过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考核合格名单,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学院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审核。
八、其他
本办法由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负责解释;如有未说明部分,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029-86168305
联系人:魏老师
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