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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2024年10月09日 16:50  点击:[]

根据《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我院情况,对电智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院评审委员会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遵循平等、回避、公正、保密原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组织申请、初步评审工作。

主任委员:马令坤

副主任委员:孙连山

委 员:严渭青、雷涛、任喜伟、张方晖、李颀、陈景霞、贾小云、魏楠、胡亚华、王静蓉;张国钰(2022级班委)、周必伟(2023级班委)

二、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材料提交时间:10月9日

研一新生不参评,研二、研三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支撑材料(自入学以来至2024年9月30日以前的科研、获奖等成果材料)。

上交纸质版材料包括申请审批表、支撑材料复印件、收录证明原件。

三、成果积分标准

1、学术论文

发表论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并且署有导师姓名,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陕西科技大学,论文需与学位论文相关。同一成果积分不累积,就高分计算。

表1:

期刊类别

分值

备注

中文核心期刊

15


EI(JA)收录

30


SCI收录

(1+期刊影响因子)×40

注:

1)新刊无影响因子统一按照40分计;

2)SCI收录期刊按照当年影响因子计算;

3)CCF-A类会议按照SCI影响因子5对待,B类按照SCI影响因子1对待,C类按照中文核心对待;

以上所有论文如果未正式出版,在线发表且有DOI号或会议论文集按照分值*0.8执行。

2、授权专利

申请人作为专利权人之一,并署有导师姓名,第一署名单位为陕西科技大学,授权专利需与学位论文相关。除导师外研究生获得的专利,完成人若为一人,积总分值;若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第一完成人积总分值的70%,第二完成人积总分值的30%,从第三名开始不计积分。

表2:

专利类型

分值

备注

国外发明专利(获得授权证书)

100


中国发明专利(获得授权证书)

30


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证书)

10

注: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有多项成果者,最多只记1项,不累加。

外观设计专利(获得授权证书)

5

软件著作权(获得授权证书)

5

3、竞赛

获奖为团队集体奖,按获奖人员平均分配总分,但积分之和不得大于总分值。获奖为金奖、银奖、铜奖,对应一等、二等、三等。

表3:

竞赛等级

分值

国家级

特等120分,一等100分,二等50分,三等25分

省级

特等25分,一等(金奖)20分,二等(银奖)10分,三等(铜奖)5分

4、科研获奖

科研获奖人积分按获奖人员平均分配。若为我校与其他单位共同为获奖人,其中我校为第一获奖人时,则总分值按80%计算;我校为第二获奖人时,则总分值按50%计算。

表4:

项目类别

名次

分值

国家级科技奖

一等奖

100

二等奖

70

省部级科技奖

一等奖

60

二等奖

45

三等奖

30

厅局部科学技术奖

一等奖

20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0

申请人需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各类成果需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并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授权等成果必须是属于研究生攻读学位学科期间的研究成果。同一项研究成果只能积分一次,获奖等级就高不就低。

专利成果认定必须已经授权,只进入实审阶段不能积分,对于“专利转让”积分的认定,需要有比较明确的限定,要求真实可靠,并提供相关证明;创造性成果所涉及的论文出版日期必须以出版时间为准,且论文必须见刊或者在线发表(见刊文章须标有年、卷、期、页码等信息,在线发表文章需有网页链接),收录论文必须有收录证明。

注: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四、总成绩计算

研二、研三硕士研究生执行统一的计分办法。

总成绩以申请人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的成果(学术论文、科研获奖、专利、科技竞赛或比赛)和课程成绩各占一定权重相加得到,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排序。

总成绩=课程积分+成果积分

1、课程积分计算办法

课程积分=课程综合成绩×30/课程综合成绩最高分

课程综合成绩=第一外国语×20%+学位课(除第一外国语)加权平均分×50%+非学位课加权平均分×30%

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2、成果积分计算办法

成果积分=成果原始积分×70/最高原始积分

成果原始积分=学术论文积分+授权专利积分+竞赛积分+科研获奖积分

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院内初评并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初评结果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学校。


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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